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国农药企业生产和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经营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为保障粮食安全、推进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农药企业是反垄断合规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反垄断合规的重要性,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长效机制,精准识别、管控和防范垄断风险,主动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的发生。
此外,相关行业协会要按照《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要求,借助连接政府与经营主体的独特优势,依法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合规经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密切关注农药行业市场竞争状况,统筹用好梯次性监管工具,及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推动竞争监管与行业监管协同联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推动农药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