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召开《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座谈会
12月5日,工信部原料司在和平里宾馆组织召开了《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国务院法制办农环司、工信部政策法规司、原材料司、环保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监总局、供销合作总社、中化化工科学技术研究总院、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以及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河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陕西省经信委,新安化工、江山股份、红太阳集团、山东大成、海利尔、安徽华星、中农立华和深圳诺普信公司的30多位代表。
11月2日孙政才部长向国务院签发了“农业部关于提请审议《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的请示”(农请[2009]67号),国务院法制办已将《农药管理条例》的修订列入2010年国务院令的计划,并且进入立法程序。法制办农环司已将该请示及其附件(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关于《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的说明、《农药管理条例》修订条文比较)发放到28个相关部门和3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进一步征求意见,接下来还要实地调查研究,召开专家论证会,以及部门协调,最后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总理签发,因此新条例的发布还有一个过程。
与会代表希望国务院法制办农环司广泛听取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的意见,协调各方意见,摒弃部门利益,从而使条例的修订实施更加有利于我国农药行业的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戴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