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登记管理专家座谈会在南京召开
3月6日上午,农药部农药检定所在南京召开了草甘膦登记管理专家座谈会,来自沈阳化工研究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中国农药应用与发展协会、湖南省农药工业协会、江苏省农药协会、江苏省经信委、江山股份、浙江新安化工、江苏好收成韦恩、安徽华星化工等企业的代表,以及江苏省药检所、部所有关处室负责人共3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部所药政处季颖处长主持。
农业部药检所顾宝根副所长首先讲话,1158号公告一是明确了草甘膦登记的梯度数量问题,一个产品最多只能有5个浓度梯度,取消了10%草甘膦水剂登记,规定了草甘膦制剂浓度不能低于30%;二是草甘膦制剂的名称和含量统一以酸来表示;三是梯度就近变更原则。但是企业对10%草甘膦水剂和41%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变更为一个产品有不同看法,希望大家就公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新安化工、江山股份、好收成韦恩、安徽华星、江苏中旗、扬农股份等企业代表、以及农药协会、高校和研究院、行业主管部门的代表围绕以下五个问题:①草甘膦酸的各种盐产品的名称及含量标注问题,②草甘膦类制剂含量梯度问题,③草甘膦酸的各种盐原药和母药登记问题,④相同草甘膦酸含量,不同形式盐产品登记问题,⑤第1158号公告中关于草甘膦规定存在的其它问题,进行了认真而热烈的讨论,沟通意见,发表建议。
顾所长在座谈会总结时表示,关于草甘膦酸的各种盐原药登记问题,无论是高含量的制剂要求好的原药,还是为了规避国外盐的制剂生产方法专利保护,或者是行业发展需要出口,我们肯定会给予支持,需要考虑的是政策方面和技术方面有无障碍,以及以何种方式来登记管理;关于草甘膦酸的各种盐产品的名称及含量标注问题,还是以草甘膦酸(××盐)表示,与1158号公告保持一致,至于出口时遇到产品名称、梯度与含量标注问题,根据需要进行个案调整是可以的;关于草甘膦类制剂含量梯度问题,是依据企业申报的结果,谁先申报了该剂型的含量只要符合梯度间隔原则就定下来,但梯度不超过5个,至少市场上已经认可了;在变更登记中出现的问题,原来二个产品的登记证现在只能变更为一个产品登记证,工作已经结束了,不再回头了,二个证合并一个证时也考虑到企业利益,把二个证上的登记作物合并到一个证上,只是企业少了一个盐的水剂品种,至于大家反映的有些企业拿到二个证的情况,应该属于工作衔接上出现的问题,回头再查纠;有企业提出62%草甘膦异丙胺盐母液取消问题,需要慎重对待;草甘膦制剂中的有害杂质如氯化钠、甲醛以及助剂管理问题正在研究推进中;其它农药的酸与盐的登记问题,也是以起作用的成分为准来登记,不能在国际上闹笑话;相同产品减少试验问题,关键是补偿机制,是怎么做的问题,看来还是官方做比较容易推动;关于原药登记要求提供生产核准证明材料的问题,最好通过修改《农药登记资料要求》来实施,下次也要纳入农药出口管理中,确保出口的是合法生产的农药。现在全国有2800多家企业出口农药,问题太多。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批件、企业核准)如何衔接,从法律的角度,不能把一种行政许可作为另一种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但实际操作上确实需要协调一致,不能给不法企业留下空子钻,过去在管理上两个部门之间确实有过不成文的协调机制(新产品先登记后核准,老品种先核准后登记)。目前,全国农药登记企业有2400多家,工信部核准的企业1600多家,还有800多家有品种登记无生产资格,更加严重的还有“三证”全无的企业在生产和经营农药,出口或销售给加工企业、外贸公司,因此两个部门确实要加强协调和合作,提高行业管理效果,杜绝无证生产和销售。
顾所长表示,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回去好好研究,能够解决的尽量解决。我们不光要考虑政策问题,也要考虑现实问题;既要考虑政策许可,也要考虑技术可行;既要考虑企业,也要考虑整个行业;既要立足当前,也要考虑发展;要站在全局的角度对待管理部门的决定,要以发展的眼光对待行业政策,以合作和理解的态度对待行业管理,构建和谐的农药行业,实现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另外,农业部药检所于3月5日在南京先期召开了乙虫腈登记管理专家座谈会。(戴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