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加为收藏 | 联系协会 


 
  行业动态
  会员信息
用 户:
密 码:
 
行业动态  

 
关于贯彻落实农业部等5部委1586号公告有关具体事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1-7-23 14:49:24  浏览次数:987
关于贯彻落实农业部等5部委1586号公告有关具体事宜的通知
农药检(药政)[2011]25号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等5部委近期发布的1586号公告要求,切实做好高毒农药禁限用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公告执行中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应加强初审把关,停止受理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等22种高毒农药产品的田间试验和登记申请(含临时登记转正式登记、扩大使用范围登记),对已受理的应尽早退回。
二、对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2011年10月31日前撤销登记的高毒农药进行相关登记证有效期变更,对撤销在果树、蔬菜、茶叶等作物上使用的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硫线磷、硫丹、溴甲烷等产品的登记证进行使用范围变更。请各省级农药检定机构统一收齐辖区内涉及变更的高毒农药登记证以及需要变更使用范围的农药产品的新标签样张,于2011年8月31日前交部所药政处。变更后的境内企业登记证和标签,部所将于10月31日前寄至省级农药检定机构。部分登记证和标签因使用范围仅有果树或蔬菜作物,将不再寄回。
境外农药企业相关产品登记证和标签变更直接到部所药政处办理。
三、各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应通知本辖区内的有关生产企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积极开展1586号公告的解释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高毒农药的日常监管,完善信息通报制度,确保按时、有效、平稳完成高毒农药禁限用工作。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打印   关闭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中国氯碱网 中国农资人论坛 第九届全国农药交流会暨农化产品展览会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通州正大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南通丸宏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南通丰田化工有限公司 南通市龙灯化工有限公司 南通同济化工有限公司
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 南通润鸿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南通宏洋化工有限公司 南通派斯第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南通正达农化有限公司 南通利华农化有限公司 南通神雨绿色药业有限公司 南通功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南通新华农药有限公司 海门市江乐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南通宝叶化工有限公司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南通南沈植保科技开发公司 江苏侨基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南通泰禾化工有限公司 迈克斯(如东)化工有限公司
南通市嘉禾化工有限公司(海门) 南通维立科化工有限公司 联合国南通农药剂型开发中心 南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化学化学院
南通职业大学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南通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南通市植保站
南通市质量监督检验所      

南通市农药协会 版权所有 苏ICP备180417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