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农药协会召开部分企业座谈会
今年6月20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21号),从2012年至2014年,用3年时间在全省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是到2014年底,全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全部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城市主城区、居民集中区、饮用水水源地的化工生产企业原则上全部迁出或转产、关闭,个别确因特殊情况暂不能迁出或转产关闭的企业,也应在严格整治达标的基础上制定搬迁时间表;同时,化工集中区安全、环保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长效管理、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前两轮专项整治主要针对化工生产企业不同,本轮整治活动将化工集中区也纳入整治范围,进一步突出对化工集中区的规范化管理,并从规划编制与实施、区域布局、基础设施、管理机制以及运行考核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新一轮整治方案在进一步严格项目准入的同时,对化工集中区外的化工生产企业项目建设的规定也更趋科学化。如规定,在符合产业政策和排污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允许进行优化产品结构、改善安全条件、治理事故隐患和提高环保水平的相关技术改造。
10月10日下午,我市召开全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市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努力推进化工行业向高端化、绿色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2006年10月以来,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先后开展了两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重点对生产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环境污染重、安全保障能力低的小型化工生产企业实行关闭,对主城区的部分化工企业实行搬迁进园。截止2011年底,全市累计关闭化工生产企业234家,启动搬迁计划55家,其中搬迁到位15家,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我市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时间将从今年到2014年底,整治范围为全市化工行业所有生产企业,省级以上化工园区和南通市人民政府确认的化工园区。到2013年底,城市主城区、居民集中区、饮水水源地、市区景观带及主干道周边的化工生产企业原则上全部迁出、转产或关闭,所有化工园区专门消防站建成并投入运行。到2014年底,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全部转产、关闭。化工园区边界与居住区之间设置隔离带,隔离带内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一律迁出。同时,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化工项目的核准(备案)由市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各县(市)区一律不得审批化工项目。
面对新一轮化工整治,协会应部分企业建议,11月13日组织飞天化学、同济化工、丰田化工、宝叶化工、通州正大、陶氏益农部分企业负责人召开了专题讨论会,了解情况、解读政策,并且反映企业的合理诉求。(戴宝江)